河北石家庄市新华区国税局新华集贸分局新建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4-16 15:30:38 [收藏]

    关键词:石家庄 新华区国税局新华集贸分局

    石家庄市新华区国税局新华集贸分局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新华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石家庄市新华区国税局新华集贸分局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石家庄市新华区国税局新华集贸分局新建工程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2.3预计工期:9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6招标内容:新华区国税局新华集贸分局新建工程项目为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并交验合格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钢结构制作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3日至2010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8日9:3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8号石家庄皇冠维多利亚大酒店七楼1号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国家税务局
    地 址:石家庄市电大街82号
    联 系 人:张会平
    电 话:0331-87715600
    传 真:0331-877156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联 系 人:陈锁同
    电 话:0311-85288388
    传 真:0311-8528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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