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能源电气实训楼、综合楼建设项目施钢结构工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4-16 15:17:11 [收藏]

    关键词:实训楼 综合楼

    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电气实训楼、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新能源电气实训楼、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选定施工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项目法人: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规模、建设地点及标段:
    1.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实训室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综合楼、电气实训楼,总占地面积454.5平方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2.标包划分:本次实训楼、综合楼建设施工划分为一个标包。
    3.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南新区。

    三、施工工期安排: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
    四、招标方式与合同签订:
    本次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提供的所有招标资料作为投标依据,技术与商务部分同时投标。
    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与中标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五、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六、投标人资格业绩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
    2. 投标人应具备本公告附件中各项目有关海拔要求的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未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和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年内未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七、投标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1.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请针对资格条件进行自查,认为满足投标条件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资格审查公告。
    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5)投标之日前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
    (6)主要工器具、机械设备情况一览表,及其状况说明;
    (7)同类工程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主要人员参加的同类工程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以上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8)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自资格后审之日前三年内是否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是否发生人身重大伤亡事故,三年内是否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9)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并注明内容核实的联系人及电话。
    4.报名及发售标书: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单位于2012年4月13日~2012年4月1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请携带U盘以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5月7日上午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所投标以包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本公告及有关变更(如有)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10.其它说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

    八、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中心广场支行宁新分理处
    账 号:2806026809100002525
    联系人:柴生海、桑林霞
    电 话:0971-6076898
    传 真:0971-6076894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6楼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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