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 泗阳县幼儿园欧式钢架屋面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3-23 10:59:51 [收藏]

    关键词:宿迁 钢架屋面

    江苏宿迁: 泗阳县幼儿园欧式钢架屋面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SYA201203014
    工程名称: 泗阳县幼儿园欧式钢屋架屋面工程
    招标人名称: 泗阳县幼儿园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繁荣路东侧,文城路南侧、建凌路北侧
    工程规模: 钢架屋面220平方米。

                                                                                 
        泗阳县幼儿园欧式钢屋架屋面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幼儿园院内;
    (二)工程规模:欧式钢屋架屋面约220平方米,投资额约20万元
    (三)招标范围:钢屋架屋面制作安装;
    (四)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
    二、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需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四、申请人于  2012 年3月23日8:30至 2012年3月29日17:00止,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证或建造师注册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或未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单位初次本年度报名时需提供)。
    (十一)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
    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九)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2、投标申请人持《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工程招标公告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政策法规科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符合要求的,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经评审投标书及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按照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在排序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排序中投标报价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设定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本工程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八、付款方式:工程完成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审计价的8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招标人:泗阳县幼儿园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宿迁志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严 晓 晓 
    联系电话:13773989763  
    传真:0527-89662652
    咨询电话:0527-852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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