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上三层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台发改(2011)099号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台江区卫生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台江区卫生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二环南路与江滨路交界福机地块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钢结构,地上三层,选址面积为1.5亩,建筑面积为1464.9m2,预算价约为3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集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前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8. 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9.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3月13日 09时00分 至 2012年3月19日 16时3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 /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
4.3.
本项目所有招标资料均采用规定电子格式下载,投标人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但投标人必须于2012年 3月 12日至2012年 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03-27 09:3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保证金提交备注
1.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2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3月27日 09时30分 ,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递交备注
1.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还应出示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回单(盖公章);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台江区卫生局 ;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同德路164号 ,邮编: 350000 ;
电话: 13685033175
联系人: 吴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台江区国货西路水松巷1号龙诚培训三楼 ,
电话: 0591-87892791
传真: 0591--87892787 ;
联系人: 黄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福州广安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帐 号: 35001887407052506097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