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迁建项目设计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3-08 10:11:36 [收藏]

    关键词:苏州 学校迁建项

    江苏: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苏州学前教育分院、苏州市第二十八中学校) 的 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迁建项目设计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相城区华元路以北、学府路以西地块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用地面积206515平方米      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6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8-1 至 2013-12-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迁建项目设计
    合同估算价(万元):600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系列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5)市外企业需到苏州市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资质核验。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苏州市住建局网站下载
    6. 请申请人于 2012-3-7 上午 09:00 至 2012-3-13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2-3-13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2-3-13 下午 15:00
       投标箱号: 投标箱四(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7. 备注: 7.1本项目总进度安排:方案设计周期30天,开标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周期60天。施工周期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7.2招标内容: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迁建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智能化、厨房、重要区域的室内装饰及实验室的专项设计除外)、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编制竣工图等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本次招标以方案设计为主,方案设计中标人同时为施工图设计中标人。
    7.3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建、安装、建筑外装饰、室外工程及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市政道路、幕墙、钢结构等除上述7.2中列明的例外项设计外的全部设计。
    7.4投标报名:
    一、此工程申请人无须用IC卡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只需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2)省内外市企业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企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苏州市资质核验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联合体各方)。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4)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应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最近三个月)证明复印件;原件待核。
    (5)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有年检记录】的复印件,原件待核。
    (6)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待核。
    (7)提供能证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待核。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五年具有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时间以2007年2月以后至公告发布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不含公告发布日)。
    (8)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书”复印件,原件待核。
    (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代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0)需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待核。
    (1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待核。
    (1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待核。
    (13)报名时请另外提供一份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
    (1)至(12)项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所报标段。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且资格核验时均需提供原件。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三、本项目按开标评分从高到低确定1至3名为中标候选单位。本项目对前3名中标候选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第2名中标候选单位补偿7万元,第3名中标候选单位补偿5万元,中标单位的方案补偿费含在设计费中。
    四、备注:
    1、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6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保函)。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及所需资料一并投箱。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8905015510000018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2、原件核验时间、地点:2012年3月13日15:00苏州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山塘街845号
       联系人: 邹嘉学     
       电话: 18962116620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28号
       联系人: 刘莹      传真: 62808751
       电话: 62808761
       邮编: 215006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3-7 至 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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