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政府钢结构车棚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政府钢结构车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自筹,已落实。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1、工程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政府钢结构车棚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
(2)投资额 : 约40万元
(3)工程地点: 兴仁镇政府内
(4)建设规模: 46间(2.8*6M)
(5)结构类型: 钢结构
(6)质量等级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2月28日 施工时间 61 天
3、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钢结构车棚
建设规模:46间(2.8*6M)
合同估算价(万元):40
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
4、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近二年具有钢结构工程且验收合格业绩,信誉良好;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具有钢结构工程且验收合格业绩。
5、其他报名条件:(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2)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
6、资格预审材料应包括以下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⑵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⑶经办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⑷投标申请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等);
⑸投标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采用复印件的,须为原件复印,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
7、资审时间: 2011年12月26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市通州开发区银河路西首、区农林局东侧)
8、本工程评标细则如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为极端值或低于成本的除外。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如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相差超过5%及以上的,视为报价极端值。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9、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现金)。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单位(经办人),超过限期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
10、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 资审合格全部抽签; 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12、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200元整。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地址: 通州区兴仁镇
联系人: 杨霞
电话: 0513-8661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