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高科药物研制、生产项目一期幕墙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备[201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高科药物化学研决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幕墙面积约5000平方米
工程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IX-2-2地块
工程造价:3713654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幕墙工程专业施工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4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7家时,随机抽取7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3家且≤7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申请受理
5.1开始时间:2011年12月27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16时00分。
5.2受理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3、《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和“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系统”企业IC卡;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科药物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济街19号
联系人:黎晖
电话:0574-8730614713362844863
传真:0574-8731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