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党校教育用房及机关业务用房维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11-30 10:51:19 [收藏]

    报名时间:2011-11-29 到 2011-11-30
    招标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1.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包单位)的镇党校教育用房及机关业务用房维修幕墙工程已经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8号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幕墙约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工程性质:建筑工程招标金额:2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12-11至2011-12-25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工程性质工程类别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党校教育用房工程及机关业务用房维修-幕墙工程幕墙工程无200.0000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相应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建造师取得安全B类证书;
    (6)、省外企业需到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局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吴中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吴中区外企业须提供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至吴中区建设局办理)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⑴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⑶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上午止时间下午起时间: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6.请申请人于2011-11-29至2011-11-30每天上午09:00下午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1-11-30上午09:00,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1-11-30下午15:00
    投标箱号:投标箱四(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7.备注: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苏州市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和三大件复印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近期有效证明材料(经社保局鉴证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且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书;
    6.其他资料:
    (1)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书(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2)市外企业必须提供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
    (3)与本工程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本工程允许总承包单位参与报名(如总承包单位符合资质资质条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5家内的全部入围,超过5家时,由招标人指定2家,抽取3家单位确定为投标人,不满3家延期公告。
    (4)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原件材料于2011年11月30日15:00至16:00进行原件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预审室。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8.招标人地址:苏州市清塘路大观花园45幢101号
    联系人:刘经理传真:电话:65334496
    邮编:E-Mail:
    9.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
    联系人:李庆春传真:0512-65268668电话:13962142347
    邮编:215007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陈兴涛性别:男卡号:苏招(信)E0432
    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0512-69157588-817上岗卡号:苏招E0433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11-29至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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