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代建方: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科技大厦二期恒温恒湿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太湖大道、锦峰路路口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高新区
(2)工程规模:采购工程估算价约300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性质:建筑工程招标金额:3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1-1至2012-6-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1科技大厦二期恒温恒湿空调设备及热泵型单元式新风空调机组的供货、吊装、安装、调试相关配套服务300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近两年:以2009年11月20日后签订合同且已完成供货运行良好的业绩为准;
②在江浙沪三省内承担过单项恒温恒湿空调设备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供货工程(如为品牌指定经销商进行投标的提供所投品牌厂家的业绩也有效);
③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3)投标生产厂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本工程的申请人须为投标设备的直接生产厂商或品牌指定经销商,如为品牌指定经销商应具有:①品牌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用投标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授权以时间先后为准,授权未注明时间的不予认可),②需提供投标设备直接生产厂商的资料及恒温恒湿空调设备全套资料(详见备注要求);
(5)所供产品品牌需为中外合资或外资独资同时招标内容列表所示的恒温恒湿空调设备只接受同一品牌;
(6)申请人及联合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7)安装单位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即设备厂家(或经销商)与安装单位的联合投标,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且投标主体为设备厂家(或经销商);(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如有违反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入围。)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通用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上午止时间下午起时间: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6.请申请人于2011-11-30上午09:00至2011-12-6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1-12-6上午09:00,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1-12-6下午15:00
投标箱号:投标箱九(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7.备注:(一)参与的投标申请人应于2011年12月6日9时30分至1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报名及预审资料经密封后投入指定标箱。
(二)申请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注明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3)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符合国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品牌指定经销商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品牌公司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用投标授权书原件、品牌指定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
(4)提供投标企业近两年(2009-2010)经有关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项目实施地售后服务系统介绍(须含机构地址、固定办公场所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联系电话、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但不仅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设备验收合格报告、售后服务单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7)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同时也未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8)企业近两年内承担的类似项目供应一览表,表格中至少包括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业主联系人、设备品牌型号、造价、规模、质量、节能、环保等要素;
(9)企业概况及所报设备介绍、空调设备全套样本(须包含本工程标段内容内所有机组设备);
(10)申请人报名资料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封袋,封袋上须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所有预审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封袋投箱。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携带原件于2011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16:00到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地点现场定)核对,未核对原件的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不予确认。
(三)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8.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9.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黄宏传真:89189896电话:68256963-1049
邮编:215011E-Mail:xinyizaojia@163.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顾金妹
项目组组长:王震性别:男卡号:苏招(信)E0332
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上岗卡号:苏招E0332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11-30至20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