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示范园厂房钢结构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示范园厂房钢结构工程(二次)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2011]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兴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兴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
2.2 建设规模:新建年产12万吨有机肥、8万吨有机-无机无公害复混肥的钢结构厂房。
2.3 招标范围:丹江口市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示范园厂房钢结构工程建设。
2.4 计划工期:约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履约不良、被投诉、财务状况不良等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丹江口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25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参加过丹江口市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示范园厂房钢结构工程第一次投标的投标人,可直接到丹江口市综合招投标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丹江口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兴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0719-537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