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教育学院扩建教研大楼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教育学院,代建单位为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波教育学院环城路校区内东北角地块。项目规模:新建教研大楼1幢,地上18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5158?,其中地上3001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2612243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质量要求为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工程工期要求为:630日历天。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符合相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一级资质,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变更项目经理的按“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第十七款执行审查)。
信誉要求: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自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检察院查询申请函》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包括其工作人员)或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1年11月18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其它要求: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未办理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查询,咨询电话:0574-87187162),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教育学院
代建单位: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四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秦元根
电话:0574-87686672
传真:0574-87686776
电子邮件:yuangen1028@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8718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