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滞洪水库中堤堤脚除险加固工程(中堤桩号6+355-9+224)依据《关于永定河滞洪水库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建设资金全部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永定河滞洪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永定河滞洪水库由依次布置的大宁水库、稻田水库和马厂水库三座水库组成,位于卢沟桥以下永定河大宁、稻田及马厂河段内,距北京市市区约20km。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完成马厂水库段中堤永定河侧堤脚防护土建部分内容。工程范围从滞洪水库永立桥下游处(中堤桩号6+355m)至本次工程终点(中堤桩号9+224m)。主要工作内容为格栅石笼护底,位于现状堤脚浆砌石挡墙河侧,格栅石笼水平铺设5m宽,规格为1m×1m×0.5m。石笼底部铺设300g/m2无纺布一层。格栅石笼顶部覆土厚度不小于现状堤脚浆砌石挡墙顶高程以上2m。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总工期约为4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永定河滞洪水库中堤堤脚除险加固工程(中堤桩号6+355-9+224)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性质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1年11月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1月9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提交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21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1年11月9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北京市永定河滞洪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邮编:100036
联系人:李宝元
电话:010-68154189
传真:010-681541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邮政编码:101101
联系人:林艳英金宇
电话:010-80818529
传真:010-808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