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安路北侧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10-27 13:53:37 [收藏]

    招标单位: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1-10-27 到 2011-11-16
    所在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1.1工程名称:平安路北侧排水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城区北部、平安路北侧,起于九都路与平安路的交叉处,终于水产城支渠。雨水分别排入槐路河和平安路箱涵,污水接入平安路南侧污水管。建设规模:箱涵长度
    1127M,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排水管长度1005.48米,污水管自W38起,雨水管自Y32起,雨污水管均采用承插式钢筋砼管。预算造价:约690.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雨水、污水管道及箱涵等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7日9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市政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必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其任职须符合《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8日9时。
    4.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1年10月27日9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保证金金额:拾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6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221号
    联系人:魏若宁
    电话:0574-65595893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叶欢欢
    联系电话:0574-6558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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