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县辽河保护区围栏封闭工程已由铁岭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以《关于铁岭县辽河保护区围栏封闭工程设计的批复》(铁辽河发[2011]1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铁岭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人为铁岭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封闭围栏196.79km(包括石佛寺水库27.02km),必须保留的渡口、与村路交汇处围栏适当延伸并设围栏门,共设围栏门50座。
计划工期:2011年11月12日--2011年12月1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近5年内施工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发包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请于
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2个)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8日上午9:30,地点为铁岭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十六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7.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铁岭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办公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十六号
联系人:李连军
联系电话:024-78833729
邮编:112000
招标代理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
联系人:孙莉
联系电话:024-23862107
传真:024-238612107
邮编:110006
E-Mail:lszx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