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奥林匹克体育场馆工程游泳馆经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市发改中心[2011]65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24000平方米、地下部分4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7468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江西路以北,计划于2013年12月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游泳馆项目施工监理
1、标段内容:游泳馆及附属工程(场外工程、桥梁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1000座及以上游泳馆建筑工程或1000座及以上的剧院建筑,或单体3万平方及以上的候机厅,或具有3000座及以上的体育馆(或10000座及以上体育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委托监理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项目规模或项目特征的,可提供竣工图的复印件或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作为补充;(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须牵头人单位内指派,下同】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投标截止月份前、连续不少于6个月(必须包含2011年2季度)的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无在建的监理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4)拟派项目总监以总监(或总监代表)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类似工程是指1000座及以上游泳馆建筑工程或1000座及以上的剧院建筑,或单体3万平方及以上的候机厅,或具有3000座及以上的体育馆(或10000座及以上体育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委托监理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项目规模或项目特征的,或不能反映总监代表或总监代表身份及姓名的,可提供竣工图的复印件或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作为补充;(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总监自200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24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联合体),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2号位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人民西路248号
联系人:薛工、尚工
联系电话:0571-87630296、0571-88270355、0575-85203762
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