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锦州渤海物流中心周转库及办公楼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锦州渤海物流中心周转库及办公楼工程,该工程已经被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是锦开发改备字【2011】18号,总投资约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锦州渤海物流中心,现就该工程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大街以南,南海路以西;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等图纸所含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周转库建筑面积3000?,单层排架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1600?,三层框架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及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对 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17日,每日9:00至16:00, 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等级建造师证书、建造师不拖欠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出具,方为有效)、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到锦州市太和区太安里307-3报名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3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后楼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锦州渤海物流中心 办公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56号 联 系 人: 赵经理 招标代理人: 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太安里307-3 联系电话: 13019837162 联 系 人: 孙萌青 邮 编: 121000 E - Mail: hqjkjz2188@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