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业务用房改造一期工程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邀请招标
工 程 类 型:装饰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10331
项 目 名 称:业务用房改造一期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10331001(2)
招标工程名称: 宝安区环保水务局业务用房改造一期工程(重新招标)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环保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高淋 办公电话:29959136, 移动电话:1359011762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经 办 人:许俊 办公电话: 27871714, 移动电话:13480956510
计划总投资:220.08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82.383956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招标内容:室内装饰工程:装饰、拆除、电气及给排水、钢结构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10月25日 至 2011年12月23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10月11日09:00时 至 2011年10月13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拟邀请的投标人:
深圳市永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湛江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深圳市高科利建筑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或“深圳建设信息网”: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95号(宝安区社保局旁,宝安检验检疫大厦正对面)交易中心报名。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