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韶山镇泰小学扩建工程(食堂)施工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9日8:30起至2011年10月10日17:00止
韶山镇泰小学扩建工程(食堂)项目已经韶山市发展改革局以韶发改发【201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 项目综合说明
招 标 人:韶山镇泰小学。
项目名称:韶山镇泰小学扩建工程(食堂)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000M²。
建设地点:韶山镇泰小学校内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自筹。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工 期:80 日历天。
性 质:新建。
招标范围:建筑及安装等建设,含验收及交付使用和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 潜在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依法取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并无在建工程
(5)拟任项目负责人依法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6)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7)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符合有权机关规定的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以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达到有权机关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并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法人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9)不属于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为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专业工程除外);
(10)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
(11)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2)符合法律、法规和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时间:2011年9月29日8:30起至2011年10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7日不接受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的USB锁(USB锁办理方式详见3.(2))到《湘潭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可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自行下载资格资格审查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1)湖南省以外的企业来湘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2)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规定,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来潭企业预备案手续并办理USB锁。
4、报名时间段内网络随时自动受理服务,逾期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一并缴纳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400元,否则,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资格审查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6、各投标人均不得采用串标、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方式获得中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7、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 话:0731-5568252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山镇泰小学
地 址:韶山镇泰小学校内
联系人:庞普山
电 话:13203233599
代理机构:湘潭中兴有限责任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 址:湘潭市大湖路63号迎宾市场二楼
邮 编:411100
联 系 人:黄晓艳
电 话:0731-58228438
传 真:0731-58228438
电子邮件:12234655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