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综合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金昌市民政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金昌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综合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报名开始时间:2011-10-7
报名结束时间:2011-10-9
招标登记编号:620320110928102
详细信息:
金昌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综合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建交[2011]1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综合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社会【2011】3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金昌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土建及安装、监理
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总建筑面积:3680?,其中:钢结构救灾物资储备库2700?, 辅助用房及综合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框架结构96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并且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3.4 监理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总监证。
4. 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7日至2011年10月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质证书及IC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施工、监理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二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外地企业需出具外地建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到金昌市锦川饭店210室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建设信息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金昌市锦川饭店210室
联 系 人:何国华 联系电话:18919831996
2011年9月28日
招标登记日期:201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