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一分区人行走廊工程SHIL11031233+
发布日期:2011-09-23 截止日期:2011-10-10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一分区人行走廊工程(招标编号: SHIL11031233 ) 已经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一分区人行走廊工程,一分区人行走廊总建筑面积 928 ?,建筑高度为 4.5m ,局部高 9.0m ,净宽 2.76m ,砖墙厚 240mm ,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主体结构为方钢架轻型钢结构。墙高 3.6m ,其中砖墙高 1.3m ,玻璃幕墙高 2.3m 。屋脊部分高 900mm, 人行走廊从一分区联合福利建筑起,至副斜井井口房止,总长 260m 。
招标范围: 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一分区人行走廊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土建、照明、采暖、消防等工程。(详细技术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建设地点: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羊场湾煤矿
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10 月 12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12 月 10 日
总工期: 6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D. 提供近三年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提供合同原件;
E.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F.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G. 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至 2011 年 9 月 27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7 :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办事处(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 )联系人:姚桂宁,电话: 0951-6971428 ,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 1300.00 元 / 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及开标时间 2011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 : 00 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8 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羊场湾煤矿 )
地 址: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羊场湾煤矿
联系人: 沈慧莹
电 话: 13995187022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洲际大厦 8 楼 829 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
邮 编: 750004
联系人:姚桂宁
电 话: 0951-6971428
传 真: 0951-6971431 6971432
电子邮件: myy720@163.com
网 址: 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 3272 5601 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 O 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原件
6 、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7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原件
8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为上述 3 个人员
9 、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备注:报名原件资料审查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