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津建交市监理[2011]0915
招标代理: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天津市胸科医院
报名截止:2011-09-26
所属地区:天津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工程名称:天津市胸科医院新建科研楼监理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1211206020110002
招标备案号:12002011093019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监理[2011]09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胸科医院新建科研楼查体中心医疗设备等用房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社会[2010]98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胸科医院,建设资金为12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胸科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胸科医院新建科研楼查体中心医疗设备等用房选址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宋庄子村。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框架结构。最大跨度20米。地上4层,局部5层,基坑深度小于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整体高度小于24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宋庄子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胸科医院新建科研楼查体中心医疗设备等用房监理,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框架结构。最大跨度20米。地上4层,局部5层,基坑深度小于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整体高度小于24米。主要监理内容:中标人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深度:四控、两管、一协调
2.4工期要求:2011年10月25日至2012年10月2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一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6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9月27日至2011年10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胸科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津新(印鉴)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
邮编:300200
联系人:田军
电话:23147065
传真:2314701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地址: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编:300204
联系人:许彩艳、李婷婷
电话:58361195、28220820
传真:28220812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
传真:23661595
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受理负责人:石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