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狮山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库(部分钢结构)资格项目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9-14 10:19:10 [收藏]

    广东佛山:狮山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库(部分钢结构)资格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S20110913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狮山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资格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库单位。

    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南海区狮山镇

    二、项目名称:狮山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资格项目

    三、适用工程规模:预算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及50万元以下。

    四、适用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五、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12年9月30日截止(服务期限到期后,招标人有权对其再续期一年)。

    六、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七、投标资格条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7.1必须为广东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通过工商部门2010年度年审;

    7.2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7.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2010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诚信优良或诚信合格;

    7.5佛山市以外投标人必须设有佛山分公司,并提供佛山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佛山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

    7.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至少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至少1名;2名建造师均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7施工员要求:至少1名,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施工员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

    7.8专职安全员要求:至少1名,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9业绩要求:

    7.9.1投标人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在佛山范围内曾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项(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

    7.9.2投标人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在佛山范围内曾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1项(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

    7.10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11如投标人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其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即成为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库内该投标人固定的业务联系人,如有小额工程相关信息需要向中标人通知,则招标人只对该业务联系人发出通知。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1年9月13 日~2011年9月21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

    九、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范围内的中国工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绿景支行; ③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④款项来源:小额房建市政工程资格。 缴款单上“缴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必须写,请填写“小额房建市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1年9月14 日~2011年9月21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电话:0757-86680001     联系人:钟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十、递交投标资料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市外企业提供)、佛山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市外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有效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2011年9月27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资料与证件原件同时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狮山镇人民政府副楼二层)

    十一、小额工程服务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必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派其法定代表人到招标人处并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小额工程服务合同。

    十二、其它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政编码:528225      
    联系电话:0757-86689787        
    联 系 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位

    (惠景市场东侧桃花园停车楼)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联 系 人: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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