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城市规划体验(展示)馆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至9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JC(G)[2011]077号
黑河市城市规划体验(展示)馆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黑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黑河市城市规划体验(展示)馆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位于黑河市市区内,主要为立面造型改造及平面功能局部修改及部分新建功能的设计,其中规划展馆部分为利用原有建筑功能空间进行针对规划展馆及其附属功能的改造,对原有建筑物进行加固,在原有建筑内增设一部电梯和一部楼梯,屋面均为钢结构挂瓦屋面;新建部分主要设置为规划展馆的附属办公用房及部分展馆;在立面改造上主要沿袭原有建筑风格。新建工程部分基础为人孔挖孔桩基础,屋面为平屋面。工程占地面积4614.31平方米,建筑高度17.90米(主体檐口);本工程地上两层,其中首层层高4.250米,二层层高为3.750米(二层部分局部层高7.750米以及11.750米)。室内外高差为0.450米。
1.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1.2工程总计划投资:1360万元人民币。
1.3工程工期:计划2011年10月6日开工至 2012 年8月30日完工,工期:33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同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近三年来有类似工程业绩。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3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至9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2.4报名地点: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为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或投标代理人不能到现场报名,企业法人代表可授权其他人报名,报名人应持法人授权文件和本人身份证),以上所需原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于2011年9月8日至9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从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黑河政府采购办公室406室,联系电话:0456-8228580)审核通过。审核时,投标申请人填写《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携带注册时所有上传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如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同时必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授权委托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在开标前3天内以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材料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为2011年 9 月29 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送达方式:直接带到开标会现场。
8.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须先电话咨询本公告未尽事宜。
招 标 人:黑河市城乡规划局
办公地址:黑河市东兴路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电话:18604560578
联 系 人:孙卫华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电话:0456-8220092
联系 人:王浩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