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报名时间:2011-8-25 到 2011-8-31
所在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迁建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8)205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7.6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计划于2012年7月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长安校区、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贷款。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长安校区(委托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迁建工程八标段、九标段
1、标段内容:(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迁建工程八标段,包括6#、7#教学楼的桩基、土建、安装工程(包括水电、消防等安装),建筑面积约1448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2)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迁建工程九标段,包括学术交流中心的桩基、土建、安装工程(包括水电、消防、通风等安装),建筑面积约16560平方米(含地下室427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3)一家投标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200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且单个合同15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有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参保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养老金证明);项目经理具有2008年1月1日以后竣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且单个合同15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0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16日1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08月25日至2011年08月3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图纸押金1000元(如有缺失按每张50元扣除)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6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630256、0573-87571302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