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飞鸽投资公司1#、2#厂房、1#研发生产楼、消防泵房水池工程
报建编号:1222301120110113
招标备案号:12162011083003
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静海监理[2011]08021、 招标条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2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 1#、2#厂房、1#研发生产楼、消防泵房水池 已由 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许可【2011】17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飞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1181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飞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2#厂房,地上1层,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29671.18平方米;1#研发生产楼,地上5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5871.85平方米;消防泵房水池,地下1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30.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673.25平方米,最大单跨为26米,基础深度为1.8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1#、2#厂房、1#研发生产楼、消防泵房水池工程,结构类型为钢结构/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5673.25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2011年09月17日 至 2012年05月1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静海县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管站办理审验资质和报名,同时具备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安全总监一名,安全总监应由具有工程监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经安全培训考核后任职;并携带总监证及IC卡,以上证件为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报名时交纳5400元人民币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8 月16 日 至2011 年8 月2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8月16日至2011年08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静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区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