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山东:临沂市兰山区第一职业中专报告厅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8-12 10:55:09 [收藏]

    【钢结构工程施工】山东:临沂市兰山区第一职业中专报告厅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1日-2011年8月18日17:00时前
     
    临沂市兰山区第一职业中专报告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8平方米,投资约30万元,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及规模:临沂市兰山区第一职业中专报告厅钢结构工程,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08平方米,投资约30万元。

    2、本次招标内容:钢结构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临沂市成才路16号。

    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工期日历天数:40天。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凡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0年度)(原件),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1、外地施工企业进临备案证明。(原件)

    12、兰山区建设工程投标廉政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四、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兰山区招标办交纳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1日-2011年8月18日17: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出示第三条中要求的证件,报名合格后持报名表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

    报名单位: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人:宋元哲

    联系电话: 0539—8069617

    2、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8月11日-2011年8月18日17:30前,过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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