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宁市察院侦技大楼装修工程及附属建筑工程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招标编号: YCZX-2011-025
开标时间: 按招标文件规定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拨款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招标代理: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常宁市检察院侦技大楼装修工程及附属建筑工程根据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常发改招[2011]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竞标。
2、综合说明:
① 项目名称:常宁市检察院侦技大楼装修工程及附属建筑工程
② 工程概况:侦技大楼装修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约8670平方米;附属楼基础以上建筑工程和门卫室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30平方米;围墙长度约360米。
③招标范围:常宁市检察院侦技大楼装修工程及附属楼基础以上部分、门卫室、围墙等建安工程(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常宁市检察院侦技大楼装修工程 ,总投资105.47万元
第二标段:常宁检察院附属楼基础以上、门卫室及围墙建筑工程,总投资167.64万元。
④计划总投资:273.11万元人民币。
⑤质量标准:合格。
⑥建设工期:计划2011年9月中旬开工,总工期暂定100天(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⑦建设地点:常宁市外环西路。
3、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无在建项目。
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类似工程经验。
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需要,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5、报名方式:
投标人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圆整,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现金缴纳无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凭进账单到常宁市检察院开具收据。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由投标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持下列有效证件: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①④留原件,②③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群英西路建工局三楼317房)验证报名。每个报名单位限报其中一个标段。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资格审查及入围: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投标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常宁市群英东路
联 系 人: 吕先生
电 话: 138757217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
联 系 人: 常先生
电 话: 13873495000
传 真: 0734-827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