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工业集团永和金融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080191638010301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工业集团永和金融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工业集团永和金融中心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020-2232222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1392889023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永和区瑶田河大街以北
四、项目概况: 总投资约15441.03万元,建安费约12469.6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总建筑面积约27943.36平方米,其中住宅及裙楼建筑面积约2092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018平方米(局部基础开挖深度超过12米),主体建筑结构为16层。发包范围包括主体建筑物、以及给排水、供电、空调、室外广场、道路、绿化等公用配套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图纸为准。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7 月 2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7 月 29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 ——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09年4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且中标金额不少于6200万元的公开招标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工程信息(业绩等级、中标金额、竣工时间等)以资审当天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式业绩信息库的内容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对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下表所列工程特征之一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工程,均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招标工程。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预审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jh.getdd.gov.cn/bljl/bljllist.asp/)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6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6 名时,随机抽取 16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发改委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3-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 二0一一年 四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