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7-15 12:53:59 [收藏]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时
    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第三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第三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1-G3-10277-ZC

    三、采购内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送变电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管道结构工程、地勘和基础工程等施工单位定点采购资格。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部分具备或全部具备以下专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施工、管道结构施工、地勘和基础工程施工等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自治区内施工单位。

        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时正

    六、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

    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办事厅。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5309290。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青山路支行

    账号:45001604556059556688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

    联系人:黄殿兴                联系电话:0771-5309301  传真: 0771-5309302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玉晨      联系电话:0771-5309290  传真:0771-5309290

    九、网上查询: www.ccgp-guangxi.gov.cnwww.gxcz.gov.cnwww.gxgp.cn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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