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编号为YSZB-2011-062的福建警察学院风雨操场工程的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4日至2011年7月20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警察学院风雨操场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警察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福建警察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警察学院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警察学院风雨操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建设施工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不存在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
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4日至2011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发布公
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警察学院;
电话:0591-83532672
联系人:邱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大街道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21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38290185 传真:0591-38290185转616;
联系人:翁剑颖、陈玲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全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帐号:11713010010003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