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抚新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主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二次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7-08 13:23:01 [收藏]

    沈抚新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主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1-07-08 
    截止日期:2011-07-1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抚新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主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抚顺经济开发区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 5543.00 万元。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3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BiaoDNo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段:锅炉间、煤仓间、辅助间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二标段:上煤廊工程(含开闭所、空压站、1#转运站、输煤廊、破碎间)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标段:灰库、石灰石粉仓、引风机房;除尘器室、渣仓、油泵房、地磅房、烟道、消防水池及泵房、守卫室、室外管网等相应的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钢结构安装等工程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011.8.5-2011.11.30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3374万元;二标:961万元;三标:120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3 个标段。
    3.4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5 报名其他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⑴、投标单位资质:一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 二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三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⑵、项目经理资质: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 二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以上(含三级) 三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以上(含三级) 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诚意合作的投标人,请将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申请书(可在抚顺市城乡建设网www.fscxjsw.com下载)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2011年7月14日下午14时前投递至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投标报名箱(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外抚投标单位须按抚建发[2009]13号《关于外埠建筑业企业入抚施工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开标前办理有关入抚手续 3、辽宁启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7月14日至2011年7月20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208室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整。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1 年 7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4:0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投标报名箱(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 (报名地址)报名。 在 (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投标报名箱(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 (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至 2011 年 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在 辽宁启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2 日 13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投标报名箱(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经济开发区 
    邮 编: 113006
    联 系 人: 王艳娟 
    电 话: 0413-6606157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 0413-7676037
    联 系 人: 王丹阳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传 真: 0413-757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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