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邮政广场设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6-29 16:27:37 [收藏]

    福建邮政广场设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1)建融招字第031号
    开标时间:2011-08-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邮政广场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1]K00014号、闽发改备[2011]K0002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邮政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邮政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福建邮政广场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沙冒井3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3500平方米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640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2814.61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其中包括 总平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2011年至2013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都必须具备上述资质,若为福建省外投标人的,在福建省内应设有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至少有一个成员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至少有一个成员是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承诺在投标过程和项目实施中均应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以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0平方米且地上建筑不少于25层的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 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图纸资料等)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每张收据仅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1年8月1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上未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应按“通用本”中的格式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22814.61万元、计费系数为1.15,上下浮动幅度为 -2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584.5348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未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元(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4.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报过名的各投标单位,在本次报名期间应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领取新的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不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在重新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内(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退还,逾期不候!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邮政公司  ;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沙冒井3号,邮编:350001;
    电话: 87618073;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2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722566;
    联系人:  叶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591903084510501 。
    用    途:福建邮政广场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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