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道211线灵武至甜水堡段及联络线古窑子至青铜峡公路收费天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11线灵武至甜水堡段及联络线古窑子至青铜峡公路收费天棚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国道211线灵武至甜水堡段及联络线古窑子至青铜峡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发改审发[2008]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银行贷款、交通运输厅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23%:64%:13%,招标人为 3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吴忠东收费站收费天棚: 864(平方米) 工期:2011.7.18—2011.11.18
宁东主线收费站收费天棚: 1636(平方米) 工期:2011.7.18—2011.11.18
F2 灵武匝道收费站收费天棚: 846.86(平方米) 工期:2011.7.18—2011.11.18
杨马湖收费站收费天棚: 860.6(平方米) 工期:2011.7.18—2011.11.18
F3 金积收费站收费天棚: 774.41(平方米) 工期:2011.7.18—2011.11.18
青铜峡匝道收费站收费天棚: 864(平方米) 工期:2011.7.18—2011.11.18
F4 灵武电厂收费站收费天棚: 774.41(平方米) 工期:2011.7.18—2011.11.1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三级及以上(含三级)钢结构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近五年内曾成功地承建过至少两个面积不小于拟投标段天棚的投影面积的收费天棚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以挂靠、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4日至2011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309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上述盖有红色法人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考查;-
投标预备会时间: 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4日16时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14时30分至16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 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309室
联系人:李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951-6076906 6076583
传 真:0951-6076907
招标代理
单 位:宁夏广成交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750011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电 话:0951-6076660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盖章)
日期: 2011 年 6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