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设计)
发布日期:2011-06-21
截止日期:2011-06-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渡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 已由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 厦发改投资[ 2011 ]函 60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100% , 招标人为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服务 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东渡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 ;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东渡路 259 号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5520.015 平米,建设用地面积 5520.015 平米,建筑面积为 16000 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工程费用限额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该项目二次装修工程费用,二次装修投资额约 700 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基础、地下室、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市政及附属工程等,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
2.6.2. 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及施工全过程服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按合同约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 乙级 及其以上 设计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壹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 /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投标人应具备 /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11 年 6 月 2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厦门市湖滨南路 83 号港澳中心 5 楼 ) ( 详细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原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原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申请人递交 《资格审查文件》截止 时间为: 2011 年 7 月 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 ;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 2011 年 8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 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厦门市湖滨南路 83 号港澳中心 5 楼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时应出示购买投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款收据原件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收标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 163.9 万元,计费额 5000 万元(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1.00 ,)。 上下浮幅度为在 2002 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 20 %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最高限额 131.12 万元 .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 元(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4.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招标人地址: 厦门市东渡路118号
邮 编: 361012 联系人: 郭凌雄
联系电话: 0592-6014685 传 真: 0592-601157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2 层D、F座
邮 编: 361004 联系人: 小雷
联系电话: 0592-5825533 传 真: 0592-5825537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 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帐 号: 379001040022510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 83 号港澳中心 5 层
招标人: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