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绵阳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6-14 11:08:44 [收藏]

    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绵阳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6-14 
    截止日期:2011-07-12  
      
      1、招标条件:国家高速公路成渝地区环线四川省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绵阳段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7]3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BOT方式承建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绵阳段)房屋建筑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绵阳段
      2.3建设规模:全长约78公里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双向四车道,沥青砼路面,其中收费站为水泥砼路面,其余桥梁横断面布置与路基同宽。
      2.4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FJ01标段:新桥收费站及匝道收费棚
      FJ02标段:监控中心及管理用房
      FJ03标段:松桠收费站及匝道收费棚
      FJ04标段:花园收费站及匝道收费棚
      FJ05标段:新德收费站及匝道收费棚
      2.5计划工期:
      FJ01标段:120 个日历天;    
      FJ02标段:120个日历天;
      FJ03标段:120 个日历天;   
      FJ04标段:120 个日历天;
      FJ05标段:120 个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FJ01标段:新桥收费站及匝道收费棚,该工程共包含新桥收费棚、新桥收费站(不包括收费站及收费棚的绿化工程;收费棚的收费岛及相关收费设施设备;清单未列的设备),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FJ02标段:监控中心及管理用房,该工程共包含管理分中心建筑工程(不包括管理中心及管理用房的相关设备设施),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FJ03标段:松桠收费站及匝道收费棚,该工程共包含松桠收费棚、松桠收费站(不包括收费站及收费棚的绿化工程;收费棚的收费岛及相关收费设施设备;清单未列的设备),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FJ04标段:花园收费站及匝道收费棚,该工程共包含花园收费棚、花园收费站(不包括收费站及收费棚的绿化工程;收费棚的收费岛及相关收费设施设备;清单未列的设备),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FJ05标段:新德收费站及匝道收费棚,该工程共包含新德收费棚、新德收费站(不包括收费站及收费棚的绿化工程;收费棚的收费岛及相关收费设施设备;清单未列的设备),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1.1资质条件要求:
      (1)、FJ01、FJ03、FJ04、FJ05标段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FJ02标段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FJ01、FJ03、FJ04、FJ05标段近3年以来具有3个房屋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工程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 FJ02标段近3年以来具有3个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FJ01、FJ03、FJ04、FJ05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并且满足招标文件对企业资质及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3个标段,但不包含FJ02标段;若中标标段包含FJ02标段的,则只允许中2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在成都市顺城大街31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F,电话:028-86180516-861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蜀峰花园酒店二楼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3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 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三年(2008-2010年)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见附件2)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于开标同日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结束后10日内接受投诉和举报。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的业绩、人员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经过公示的业绩、人员,但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7.2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7.3 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和举报期限的,可不予受理。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8. 投标承诺函: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工作日内,即2011年6月22日17:00时之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川交发[2009]22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规定进行处罚:
      1)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C级信用评价;
      2)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D级信用评价;
      3)放弃中标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被投诉人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取消其1-2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小岛花园水语郡1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16-2981088  敬小姐  电话:028-86180516-8619, 传真:028-86628870

    (来源:四川交通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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