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一联合厂房西侧露天龙门吊车轨道及电动平板车轨道基础工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7月01日 13 时 00 分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一联合厂房西侧露天龙门吊车轨道及电动平板车轨道基础工程 (项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一联合厂房西侧露天龙门吊车轨道及电动平板车轨道基础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一联合厂房西侧露天龙门吊车轨道及电动平板车轨道基础工程 已由 沈阳开发区 招标办 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6号 。
2.2工程结构: 钢结构;
2.3合同估算价为 5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一联合厂房西侧露天龙门吊车轨道及电动平板车轨道基础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1年07月11日 开工至 2011年08月19日 竣工,计划工期 4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合同履行能力。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6月10日 至 2011年06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504室) 或指定网站 www.lnzb.cn或sy1.lnzb.cn 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1.0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6月10日 至 2011年06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 沈阳招标中心5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7月01日 13 时 00 分 ,地点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8号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办公楼二楼开标室 。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联 系 人: 刘丹
电 话: 024-25199970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 张芳
电 话: 024-225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