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扩建江宁校区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西区189亩试验基地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6-09 14:02:31 [收藏]

    工程编号 AJN100339-03SG 工程名称 河海大学扩建江宁校区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西区189亩试验基地(高性能计算大楼、结构试验大厅、水流试验大厅、传达室)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6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6月15日 
      标段编号: AJN100339-03SG 河海大学 建设项目 河海大学扩建江宁校区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苏发改社会发[2006]127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西区189亩试验基地(高性能计算大楼、结构试验大厅、水流试验大厅、传达室)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佛城西路与宁丹路东侧 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 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 386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20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土建、水电安装、钢结构、消防、暖通、智能化、内装饰、幕墙、室外附属工程 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78142.11 m2;建筑物层数:6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2.7 m;其中地下室面积:1119.9 m2;钢结构跨度:120 m;总重量:4585.88 t;网架工程边长:0 m;空调制冷量:297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13937.27 m2;幕墙面积:7819.26 m2;幕墙高度:22.6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一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以由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 2、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与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均须是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欢迎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个独立法人单位参加投标,也欢迎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与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和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需以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并提供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4、在联合体协议中分别明确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与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资格审查时认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资质为准,认定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为准。 5、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1年6月9日 至 2011年6月15日 止,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00 分,在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 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钢结构跨度36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竣工时间)、建筑面积、钢结构跨度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钢结构跨度36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竣工时间)、建筑面积、钢结构跨度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12家,招标人将采用"评分排名法"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2.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3.本项目资格预审,当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12家时, 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10]333号文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采用“评分排名法”确定12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家(含),则招标人首先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之后再通过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12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所报注册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为最优投标价,得满分。每高于最优投标价的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项目偏差-4分,根据清标计算出偏差额绝对值之和与其投标报价的比例,每1%扣0.5分,扣完为止(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6. 本工程要求投标申请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常驻施工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7.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8.企业类似业绩和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如组成联合体投标,①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竣工时间)、建筑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②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须提供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钢结构跨度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竣工时间)、建筑面积、钢结构跨度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9.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10.招标文件费(含清标光盘):800元/份。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6-9 8:30 到 2011-6-15 17:00 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河海大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212857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德丽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212857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JN100339-03SG 河海大学 建设项目 河海大学扩建江宁校区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苏发改社会发[2006]127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西区189亩试验基地(高性能计算大楼、结构试验大厅、水流试验大厅、传达室)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佛城西路与宁丹路东侧 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 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 386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20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土建、水电安装、钢结构、消防、暖通、智能化、内装饰、幕墙、室外附属工程 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78142.11 m2;建筑物层数:6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2.7 m;其中地下室面积:1119.9 m2;钢结构跨度:120 m;总重量:4585.88 t;网架工程边长:0 m;空调制冷量:297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13937.27 m2;幕墙面积:7819.26 m2;幕墙高度:22.6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一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可以由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 2、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与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均须是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欢迎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个独立法人单位参加投标,也欢迎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与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和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需以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并提供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4、在联合体协议中分别明确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与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资格审查时认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资质为准,认定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为准。 5、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1年6月9日 至 2011年6月15日 止,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00 分,在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 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钢结构跨度36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竣工时间)、建筑面积、钢结构跨度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钢结构跨度36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竣工时间)、建筑面积、钢结构跨度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12家,招标人将采用"评分排名法"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2.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3.本项目资格预审,当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12家时, 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10]333号文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采用“评分排名法”确定12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家(含),则招标人首先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之后再通过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12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所报注册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为最优投标价,得满分。每高于最优投标价的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项目偏差-4分,根据清标计算出偏差额绝对值之和与其投标报价的比例,每1%扣0.5分,扣完为止(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6. 本工程要求投标申请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常驻施工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7.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8.企业类似业绩和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如组成联合体投标,①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竣工时间)、建筑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②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须提供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钢结构跨度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住宅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竣工时间)、建筑面积、钢结构跨度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9.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10.招标文件费(含清标光盘):800元/份。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6-9 8:30 到 2011-6-15 17:00 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河海大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212857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德丽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212857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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