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6-09 11:20:10 [收藏]


     

    1、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工程 已经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2660? ;
    (3)结构类型: 钢结构 ;
    (4)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6月 ;
    (5)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
    4、招标范围:土建、钢结构、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5)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
    (9)市场准入:企业具备经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检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施工企业进淮或进区备案手续(到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处或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年检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0)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0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及投标建造师业绩、信誉: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指项目竣工日期)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1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14)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 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现场提 交 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6、报名须知
    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下述时间、地点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1)时间: 2011 年 6 月 9 日至 2011 年 6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淮安市深圳路16号),也可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17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9家,则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通过“随机抽签法”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随机抽签的时间待资格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随机抽签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招标人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5238599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苏州路8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517-83715711、83719033
    11、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
    招标人:(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意见:
    年 月 日
    管委会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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