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文化广场项目Ⅱ标段育乐湾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1GC06019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6 月 3 日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 1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宁波文化广场项目Ⅱ标段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社会[201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Ⅱ标段育乐湾钢结构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晏路以东,河清路以西,中山路以北,宁穿路以南地块。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Ⅱ标段育乐湾钢结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内审查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无在建项目。
3.4信誉要求: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08年5月1日至今无行贿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1年6月17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记录犯罪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3.5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6 月 3 日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 1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无须再次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
邮编:315010
联系人:陈 科 颜圣洁
电话:0574-87190614
传真:0574-8719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