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煤矿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二期壳体联合厂房、小件加工联合厂房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6-02 13:08:45 [收藏]

    工程编号:XZS201106001
    工程名称:徐州煤矿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二期壳体联合厂房、小件加工联合厂房
    招标人名称:徐州华东机械厂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江苏省金山桥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XZS20110600101
    厂房招标:徐州煤矿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二期壳体联合厂房、小件加工联合厂房的招标公告


    标段名称:徐州煤矿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二期壳体联合厂房、小件加工联合厂房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7000
    计划发包时间:2011-6-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
    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6月2日
    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6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
    公告开始时间:2011年6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2011年6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条件)
     
    1、徐州华东机械厂(招标人全称)的徐州华东机械厂徐州煤矿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二期壳体联合厂房、小件加工联合厂房(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工程已经徐州市相关部门 批准。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壳体联合厂房、小件加工联合厂房等两个厂房的土建、设备安装施工。
    (2)工程地点: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
    (4)结构类型:钢结构一层。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体系库中备案人员,否则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来承担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承建过2万平米及以上钢结构工业厂房工程(单项合同),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施工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拾万元
    收 款 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 户 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6.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 所报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建造师本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7) 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和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原件(B类);
    (8) 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9) 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 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1)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2) 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3) 类似工程指:承建过2万平米以上钢结构工业厂房工程(单项合同),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施工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以上内容报名时需出示原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6.请申请人于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到徐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至2011年6月9日17时(报名前一天)。并于2011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报名及校验原件,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8、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规定,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抽签确定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入围。投标申请人抽签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9、(1)、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 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10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郭倩                           电话:0516-87777928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16号成功大厦15楼B座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5699499
     
    招标人(公章)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1年6月2日

    (来源:江苏建设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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