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工艺调整及厂区改造项目监理工程项目
津建交市监理[2011]0514(延1)
延期原因: 在公告期内不足3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工艺调整及厂区改造项目监理工程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1】101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5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工厂工艺调整及厂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立项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一层,立项最大高度为6米,单体最大跨度:24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李楼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一工厂工艺调整及厂区改造项目新建物流配送区监理工程项目,项目性质:新建。本次招标工程立项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300平米,最大高度6米,立项单体最大跨度24米,一层,无地下工程。结构类型:钢结构。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对本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全过程进行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1年06月27日 至 2012年03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 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顺驰桥旁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5 月31 日 至2011 年6 月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5月31日至2011年06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 时3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建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李楼南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人:张新军 电话:022-58966217
传 真:022-5896668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学玲(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300060 联系人:宋德红、张姗姗 电话:022-23556650
传 真:022-23556650 日期:2011 年5 月31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来源: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