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5-26 16:09:26 [收藏]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1-6-1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1-6-1 下午 15:00

    1.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 扩建核电关键阀门生产能力项目(施工)  已经 苏州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39844平方米      建筑面积:39844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7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6-1 至 2012-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内容:扩建核电关键阀门生产能力项目土建、安装、钢结构施工总承包
    合同估算价(万元):7000.0000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1-5-26 上午 09:00 至 2011-6-1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1-6-1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1-6-1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1-06-01下午3:00-4: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等信息)(与报名确认单原件皆不需装订);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⑤有效的区外企业进高新区核验书复印件;
    ⑥项目部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2011年1月份起至今的社保证明、有效的劳动人事合同、岗位证书)复印件;
    ⑦资格预审评分条件所对应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评分排名法”选择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周菁      传真:       电话: 66672582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金阊区西环路2115号9-10楼
       联系人: 莫建泉/郝春荣      传真: 68079725      电话: 68320475/13915527997
       邮编: 215004      E-Mail: sz-zczj@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许学雷
       项目组组长: 汤仁和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教招字第1467号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1-5-26 至 2011-6-1       投标箱号: 投标箱六(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2011年1月份至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投标单位在预审材料封袋上写明所投标段内容、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3、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通用文本格式,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
    4、项目部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2011年1月份起至今的社保证明、有效的劳动人事合同、岗位证书);
    5、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未核验原件的在评审时不予确认(注:本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核对原件),原件核对时间:2011-6-1下午15:00-16:30;
    6、优质工程、文明工地按苏建设规(2009)1号文规定。
    7、原件核验要求见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8、对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
    (一)企业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1.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优工程得4分/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得5分/项;鲁班奖得6分/项.
    2.承担的工程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2分/项;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3分/项;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项。
    (二)项目经理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1.二年内(具体为2009年5月1日及以后竣工验收)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级优质工程得5分/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得6分/项;鲁班奖得7分/项.
    3.承担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
    省辖市“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4分/项;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5分/项;国家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得6分/项.
    (三)企业信誉:
    1.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获省辖市“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2分;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3分;获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4分(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仅计最高分)。
    4.企业有不良行为被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4分/条;
    5.企业有不良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5分/条;
    6.企业有不良行为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6分/条。
    (四)项目经理信誉:
    1.项目经理获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有效期一年)得3分;项目经理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有效期二年)得4分;项目经理获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有限期三年)得5分。(仅计取最高分)。
    2.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5分/条;
    3、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6分/条;
    4.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或被行政处罚的,扣7分/条。
    (五)其他:
    1.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记分。
    2.投标申请人还需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提供业绩的详细地址和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供核实。
    3.投标申请人对自己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的,应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之内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4.经公证的复印件不属原件(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如有特珠原因对于获奖证书或表彰证书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9、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未超过9家(含9家)则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超过9家则按照评分法进行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前9名为入围单位,如果出现两个或多个并列的分数相同,则相同分数的单位全部入围。
    10、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
    11、本工程类似工程定义为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提醒:(1)原一级和二级项目经理证停止使用,企业投标时需凭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办理IC卡,具体按(苏建筑〔2008〕12号)执行。
          (2)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提前办理IC卡制卡手续(报名结束时间前两小时),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3)各施工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时,请尽量提前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天),若网上报名失败仍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有形市场采用IC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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