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镇省重点项目新南港大桥及省政府中外运置换地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5-24 09:52:14 [收藏]

    发布日期:2011-05-24 
    截止日期:2011-07-08 

    南通镇省重点项目新南港大桥及省政府中外运置换地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XFZ2011-007 开标时间:2011-07-0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招标代理: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镇省重点项目新南港大桥及省政府中外运置换地拆迁安置房项目 ( 项目名称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侯发改【2011】167、170号 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 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 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进行 公开 ( 公开、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南通镇省重点项目新南港大桥及省政府中外运置换地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 ;
    2.2. 建设地点: 闽侯县南通镇罗州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73632平方米,建筑高度限高50米 ;
    2.4. 投资总额: 6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 50000 万元(以闽侯县财政审核中心预算审核结果为准);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 方案设计招标 (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总体平面规划、单体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 ( 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 ;其中包括 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 总体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 。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011年至2012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 )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承诺在投标过程和项目实施中均应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应具备 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以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规模、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5 月 24 日至 2011 年 5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9号闽侯宾馆4-5层)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图纸资料等)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玖 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1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每张收据仅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暂定为 50000 万元(最后以闽侯县财政审核中心预算审核结果为准),计费系数为 1.0 ,上下浮动幅度为 -2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 1027.68 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
    地址: 闽侯县南通镇 ;
    电话: 22212992 ;
    联系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1008
    邮编: 350003 ;
    电话: 88503272 ;
    联系人: 陈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闽侯县支行;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35001616607052500893 ;
    用 途: 南通镇重点项目安置房设计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 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9号闽侯宾馆4-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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