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招标:辽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5-23 09:33:37 [收藏]

    建筑工程: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 时至4:00 时
    工期要求:2011年6月18日开工至2012年11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521天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瑞龙小区9号楼二楼,铁岭火车站北约500米处

    报名条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到铁岭诚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

    招标单位: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
    代理机构:铁岭诚城
    招标代码:04102011130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铁岭市发改委以铁发改投资【2011】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9368?(其中:审判法庭26368?、地下1层、地上10层、局部4层;法官培训学院3000?、4层),结构:框架结构。


    2.3建设地点:铁岭新城区衡山路东、长江路北、华山路西。

    2.4工程质量:省优工程。

    2.5合同估算价为3900万元。

    2.6招标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10日10:00时,地点为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详细地址:铁岭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2号

    联 系 人:张 旭

    电 话:0410-4856886


    招标代理机构: 铁岭诚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瑞龙小区9号楼(火车站北约500米处)

    邮 编: 112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410-4855397

    传 真: 0410-4855396

    电子邮件: TLCCZB@163.COM

    开户银行: 铁岭市商业银行岭东支行

    账 号: 1212010900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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