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牛场镇3360平方米公租房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5-19 13:42:50 [收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J)建(施)招(2011)第(73)号
      1、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福泉市牛场镇公租房工程,已由福泉市发改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泉市牛场镇。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筑面积约3360平方米,总投资约340万元。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资金。
      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1-5-18 9:00:00时至2011-5-24 16: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黔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都匀市开发区枣园小区内) 电话:0854-8313169 联系人:白冀黔 张巧莉。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福泉市牛场镇公租房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6.3条改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交易员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外省企业需要出示入黔备案手续复印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所有投标活动必须由本公司交易员或者法定代表人参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985080295

    联系人:聂龙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85772468 0854-8193416

    联系人: 文小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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