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自来水厂三期扩建土建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5-18 10:28:57 [收藏]

    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
     
    浏阳市工业园供水工程有限公司拟对浏阳生物医药园自来水厂三期扩建土建工程施工向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ZCZX-201113),批准文号为浏发改投[2010]246号,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浏阳生物医药园自来水厂三期扩建土建工程。

    1.2工程简介:浏阳生物医药园自来水厂位于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西北靠近捞刀河,主要供应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内企业工业用水和居民用水。三期工程占地面积约25亩,扩建后将新增生产能力4.0万吨/日。

    1.3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报名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

    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4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5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核实,否则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3报名办法

    3.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

    3.2报名地点: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楼四楼招标采购及评审中心

    3.3联系方式:0731-83280520   刘先生

    3.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以上带原件及相应盖章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归还原件),投标报名经办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复印件,并提供公司详细地址、公司办公电话、传真号码,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如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

    3.5投标报名必须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其他人员办理投标报名无效。

    3.6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核实,否则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湖南省外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证明。

    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在开标前将变更项目负责人情况报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投标人未按时办理备案手续,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取消该投标人投标或中标资格。

    3.8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报名时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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