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顺发改行审[2010]118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511302111032。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南充市顺庆区李家初级中学
项目名称 李家初级中学学生公寓、厨房等附属设施项目(第二次)
建设地点 南充市顺庆区李家初级中学校内
实施时间 工期:120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维修加固学生公寓2143平方米、改造厨房200平方米、迁建垃圾池50平方米
建设资金 201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及附属设施建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李家初级中学学生公寓、厨房等附属设施项目施工(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含暂定级)。
(3)其他要求:
1、要求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及拟派往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近3年具有2个类似业绩(能提供有效证明);2、中选人不得转包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不到现场施工视为转包,将作违约处理,中止合同,无条件退场,并由中选人承担一切后果;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回单及企业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直接送达或传真至比选人。(说明:开户银行备注写明比选保证金)。拟派往本项目施工班子必须是本公司注册人员,不得外聘。建造师的资格原件可上网查实。整个项目班子必须压证施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5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1年05月18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顺庆区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顺庆支行
账号:05140033200000443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5月1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南充市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南充市顺庆区李家初级中学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
邮编:637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17-2262980
传真:0817-2262980
电子邮件(E-mail):
2011年05月13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