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批准,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对其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WHXF-2010-12/1-6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见附件2)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4.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出现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以及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6.投标货物近两年内未出现因技术性能不达标而返修的情况。
7.投标货物属国家3C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
8.投标货物必须在《中国消防网》公安部消防装备目录上公布的,必须提供《中国消防网》目录公告。
五、招标文件的获得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填写《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发到本章中的传真到武汉市政公安消防局以便获得进一步信息或查看招标文件。
2.供应商可从2010年12月31日起至2011年1月19日17:00时止(08:30-11:30,15:00-16:30)到武汉市政公安消防局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5日9:00时整(8: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公安消防局五楼3号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前进五路四号)。
七、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11年1月25日9:00时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开标地点:武汉市公安消防局五楼3号会议室。
3.样车送达时间和地点:所有样车应于2011年1月24日17:00时前递交到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并调试完毕。逾时送达恕不接受。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答疑
1.要求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提出质疑(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条款或排他性条款等提出疑义和建议)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9日9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和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将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情况,就需要澄清和质疑的内容召开答疑会,将提前通知潜在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同时在网上公告会议内容(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九、信息发布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将在《武汉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网址:www.ccgp-hubei.gov.cn/wuhan)
十、投标保证金
1.为了保护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百分之一(1%)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帐)。
2.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名称:武警武汉市消防支队
开户银行:建行柏龙支行
帐号:42001170039053000540
武汉市转帐行号(同城转账):850152
武汉市以外地区电汇行号:105521000037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周志平刘洲
电话:027-85398333传真:027-82833530
2.采购监督机构:武汉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王跃辉
电话:027-85730715传真:027-8573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