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厂4GB项目厂房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0-07-12 17:20:28 [收藏]

    一、招标条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厂4GB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房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8030m2,为轻钢结构。

    2.2招标范围:厂房土建、钢结构、电气等专业隐蔽管线的敷设、防雷接地、排水系统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富奥大路1499号。

    2.4工期要求:计划2010年8月5日开工,2011年8月20日竣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07?2009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不计利息),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要保证图纸数量完整、无破损,否则不予退还图纸押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于彦超

    联系电话: 0431-85781840

    招标公司: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4栋

    邮政编码:130012

    联 系 人:孙英男 赵明

    联系电话:0431-85837510

    传  真:0431-87051086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004159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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