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新建金驹物流中心项目之仓储加工区B6、D2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0-07-08 14:34:19 [收藏]

    工程地点: 徐州市万寨村三环路北侧      
    项目批准机关: 徐州市计委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0-7-14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0-7-14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潘正伟
    联系电话: 85743799
    公告发布日期: 2010-7-7 9:00: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0-7-13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条件)
    一、徐州金驹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全称)建设的新建金驹物流中心项目之仓储加工区B6、D2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 相关部门 批准。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建金驹物流中心项目之仓储加工区B6、D2工程
    2、工程地点:徐州市万寨村三环路北侧 
    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10350?(主体框架为钢结构),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对应施工图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7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及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
    (1)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企业及所报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5000?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为发起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5、若为联合体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为发起人提供。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拾万元 人民币
    收款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 所报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建造师本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6) 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和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原件(B类);
    (7) 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或单项工程承接核准手续;
    (8) 企业及所报注册建造师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
    (9) 如果为联合体,必须提供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为发起人的联合体协议原件。
    (10) 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11)、未在徐州市市区内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2)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以上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本工程要求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必须保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七、请投标申请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 2010年 7 月 7 日至 2010 年 7  月 13 日,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 7 月 13  日下午17时。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 年 7 月 14 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 00分至17时00分到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 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九、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工程所在地的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申请对所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者视为资格预审合格者。
    十、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十一、1、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建造师及企业业绩10分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万寨村三环路北侧
    联系人:胡 东             电话:87533806
    邮 编: 221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中山北路金地商务中心B座404、405室
    联系人:潘正伟            电话:85743599
    邮 编:22100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0年 7  月 7  日至2010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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